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發表時間:2019-08-14
第一條 經國家人事部批準,天津天地偉業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二○○七年十二月正式成立。為了加強和規范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據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工作規定”和天津市人事局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職責是為公司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與博士后流動站合作聯合招收和培養博士后研究人員,促進產、學、研的有效結合;負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三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是公司技術創新的生力軍,博士后研究人員的科研工作要具有開拓和創新的特色。主要從事應用、開發研究,實現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提高公司持續發展的實力。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四條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設立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兼任組長。領導小組為工作站最高領導,決定工作站的方針政策和重大事宜,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設管理辦公室。負責博士后工作具體業務和日常管理。
第六條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設專家小組。具體從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管理、指導和考核。
第七條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公司直轄獨立機構。接受領導小組直接領導,接受全國博管會和天津市人事局業務指導。
第三章 博士后研究人員招收
第八條 基本條件:已取得博士學位,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四十歲以下,有能力從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課題開發方向的人員,可申請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九條 申請材料 申請進站人員,應提交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
1.《博士后申請表》;
2.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或通過博士論文的有關證明材料(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材料時,如當時還沒有拿到博士學位證書,可遞交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書的復印件或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的通過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的書面證明)。
第十條 申請程序
申請進站人員,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見第九條)和選定研究課題方向;工作站初審合格后,由公司安排面試,并商定具體研究內容;進站博士根據面試時商定的課題和要求,書面提出對該課題的初步理解和設想,工作站據此擇優錄用。進站后,簽訂工作站、流動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員及公司上級主管單位四方聯合招收協議書,明確各方責權利。
第四章 博士后研究人員的管理
第十一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的工作期限,將根據研究的內容、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一般為一到三年。具體出站時間由公司根據科研課題進展情況、市場情況、博士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綜合因素決定。但必須在出站二個月前通知博士后研究人員本人,使其做好出站的準備工作。
第十二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后,前兩個月為課題調研的開題階段。要求博士后研究人員提出調研提綱,對課題的國內外現狀、技術可行性及市場前景進行調研并詳細寫出調研報告,然后做正式開題報告。開題報告經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領導小組組長簽字批準后生效。
第十三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必須努力工作,嚴格按開題報告內容及進度要求開展科研工作,定期撰寫工作總結,定期做學術報告。在站工作期間,因市場變化、技術路線變更等主客觀原因,需要更改研究課題和計劃時,由公司與有關方面商討后決定,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領導小組組長簽字批準。并即時告知合作導師和工作站備案。
第十四條 工作站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的科研工作及表現進行半年一次的定期考核。對成果突出、表現優秀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考核不合格者,給予批評教育。
第十五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作退站處理:
1、兩次考核不合格的;
2、受警告以外行政處分的;
3、無故曠工連續十五天或一年內累積曠工一個月以上的;
4、因主觀原因難以完成研究項目的;
5、出國參加國際會議或從事短期合作研究,未經同意,逾期一個月不歸者。
第十六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所取的研究成果,其知識產權屬天津天地偉業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員享有發明權、署名權。博士后研究人員要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泄露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違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視同企業員工,應遵守公司、聯合招收流動站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遵守招收協議各條款。
第十八條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在接到出站通知后(或主動申請出站被同意后),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作站提交工作總結、研究報告、學術論文及在站期間取得的完整的技術資料、研究結果、數據、軟件、圖紙和全部實驗材料等,并經專家小組指定的技術負責人驗收。
第十九條 工作站接到博士后研究人員遞交的各種出站材料后,會同流動站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對其成果完成情況、使用價值、經濟效益、學術水平進行評價、鑒定。流動站根據該博士后在站期間的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工作成果,按國家有關規定評定其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提出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建議。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取得的考核結果、評價等,形成書面材料歸入其個人檔案。
第二十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站后的工作安排,可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工作站、流動站可協助向有關單位推薦。
第二十一條 流動站對經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辦理出站手續,并報請天津市人事局轉請人事部頒發由人事部、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監制的《博士后證書》。
第五章 博士后研究人員的經費、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后,其科研經費根據開題報告批準的額度和科目,制定用款計劃,按公司財務制度計劃使用。
第二十三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薪酬待遇,在公司和博士簽訂的工作協議中做詳細約定。
第二十四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或中途離站,即終止一切費用的支付。
第六章 獎懲
第二十五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天津天地偉業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將分別給予罰款、警告、退站、開除等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已在生產上得到應用并產生顯著經濟效益的,經過專家小組組織評審確認,按效益大小一次性獎勵人民幣壹至叁萬元。
第二十七條 對博士后研究人員的各種處分決定,報天津市人事局備案。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解釋權歸工作站領導小組。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經天津天地偉業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布之日起執行。